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决定机构:新乡市教育局
四、申办材料
1.身份证原件1件。
2.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1份并在空白处写清本人手机号。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纸质版原件2份。
4.免冠证件照片纸质版原件3份,要求1寸、白底。
五、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直接到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二)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咨询电话:0373-3695558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市民中心2楼133号窗口(社会民生综合办理区)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决定机构:新乡市教育局
四、申办材料
1.身份证原件1件。
2.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1份并在空白处写清本人手机号。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纸质版原件2份。
4.免冠证件照片纸质版原件3份,要求1寸、白底。
五、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直接到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二)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咨询电话:0373-3695558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市民中心2楼133号窗口(社会民生综合办理区)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