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内容
(一)隆重纪念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三周年
1.举办消防改革转制三周年庆祝活动。11月9日前,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读书会、文联采风、宣誓、健步行、短视频、广场活动等多种形式,举办隆重纪念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三周年庆祝活动,全面展现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建设成果和改革转制三年来树立的新形象、取得的新成效。
2.组织“我与‘火焰蓝’”专题新闻采访。11月5日前,新乡日报、新乡广播电视台、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采访抗洪先进典型、“最美消防员”、“最美贤内助”、“十大训练标兵”,讲述身边消防故事。
3.开展“火焰蓝”抗洪摄影作品展。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摄影家协会、平原博物院联合组织评选一批优秀抗洪摄影作品。11月3日至10日,在平原博物院举办为期一周的“火焰蓝”抗洪摄影作品展。
(二)119消防宣传月系列主题活动
1.举行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11月5日前,市、县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统一举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声势浩大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形成集中宣传效应。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举办新乡市高层建筑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市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2.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公众通过“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关注“新乡消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志愿服务”)完成实名注册,11月1日至20日,各地组织各类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场次,打造一批具有新乡地方特色的消防志愿服务品牌。
3.举办新乡消防微博粉丝嘉年华活动。11月9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联合举办新乡消防微博粉丝嘉年华活动,组织粉丝和群众现场学习消防、参观体验,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步开展线上直播,邀请公众号粉丝参与网络互动。
4.开展119街头采访活动。11月16日,新乡广播电视台、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录制街头采访节目,随机采访路人,查找挂图火灾隐患,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科普互动。
5.开展火焰蓝正能量展播活动。11月3日至30日,在新乡消防官方新媒体矩阵,展播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和单位事迹,联合省市媒体采访抗洪先进典型。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宣传
1.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11月上旬,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治理重点,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中约谈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2.开展消防安全“三项治理”专项访谈。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分别开设消防专栏专版,组织开展消防支、大队长专项访谈和楼长、村长、警长、网格长“四长话消防”系列访谈节目,重点介绍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消防安全“三项治理”情况,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场所领域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制作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电动自行车、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等火灾案例宣传资料和警示片,组织发动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分众宣传、展播。对具有行业特点的典型火灾案例,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系统观看,接受警示教育。
4.组织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和“回头看”。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设立火灾隐患曝光台,11月25日前后全市集中开展隐患曝光活动。组织媒体曝光团重点针对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电动自行车、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消防安全,开展两轮曝光活动,以舆论监督督促整改一批长期遗留隐患和“老大难”问题。
(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1.企业家讲消防。财政局国资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组织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录制消防安全视频,讲解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宣传月期间在各新媒体平台分时段展播,各企业组织员工观看学习。
2.千万师生学消防。消防救援部门为辖区中小学校免费购置发放一批《消防安全教育读本》。教育部门组织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消防安全讲座、疏散逃生体验、灭火逃生器材使用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大演练,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3.消防安全乡村行。消防救援、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乡村振兴▪消防安全下乡”活动,发动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各村镇依托农村大舞台、党群活动中心等开设“农村消防大讲堂”,定期讲解居民家庭防灭火常识,并利用乡村“大喇叭”常态播发秋冬季节消防安全提示。
4.消防常识进万家。住建、公安部门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派出所等力量,消防宣传月期间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提示“畅通生命通道”“严禁违规留宿住人”“杜绝飞线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梯入户”等消防常识。燃气、电力公司通过摆放消防宣传展板、设立消防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走进社区和居民楼院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用气常识。
5.消防场馆大体验。县(市、区)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利用“消防体验场馆网上预约平台”接受群众预约。各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场所设置消防宣传点不少于10个,宣传月期间组织公众每个宣传点至少开展3次参观体验活动。
(五)线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网络消防安全大提示。市、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消防宣传月期间,利用其所属政务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统一开设“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专题网页或专版专栏,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网上消防安全大提示。
2.全民消防知识大学习。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平台链接在“新乡消防”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学习,积极参与答题考试,参与率100%。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辖区公众广泛注册学习,上线使用率不低于常住人口的10%。
3.冬季防火常识大宣讲。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利用“智慧物业”平台发布冬季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家庭防火常识。消防救援部门在官方新媒体平台创建直播话题,重点针对高层建筑、易地搬迁安置点、学校、养老院、“三合一”等场所和电气、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等火灾多发领域,每周确定一至两类主题,开设消防安全大讲堂,宣讲冬季防火常识。
(六)营造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
1.社会面亮彩宣传。城建、市政、城管、交通、消防救援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优势,督促利用各类建筑公共视频、公共交通工具、LED幕墙、灯光秀等宣传提示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组织当地地标性建筑、高层建筑、交通枢纽和公交、出租车等开展消防安全“亮彩”宣传,11月1日、9日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其他时间滚动播发。
2.媒体端亮屏宣传。各级宣传部门、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市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设立消防安全专题专栏专刊,及时刊播发消防工作动态,每天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安全提示不少于10条(次)。充分发挥手机媒体传播优势,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协调开屏画面,设置热门话题,组织开展直播活动,连续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力的新媒体作品。
3.多形式警示提醒。有线电视持续在用户开机画面设置消防提示,中国银行利用全市网点门楣条屏全天候播发消防提示。移动、联通、电信每周向手机用户推送针对性消防提示。交通运输部门在各类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各地要指导电影院线、网吧、KTV、星级宾馆饭店将消防提示融入视屏平台开机界面和播放间隙,利用短信平台每周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工作提示警示。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其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推进,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密切结合,积极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丰富形式载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宣传、网信、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支持和推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和党报、党刊、党台、党网打造的融媒体平台,开通热门话题、直播活动,策划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全方位对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增强消防宣传传播力和影响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消防、防范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着眼当前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老幼病残、农村留守、进城务工等特殊群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真正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正确的防灭火和自救逃生技能,推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实现整体提升。
各地要认真谋划,创新工作,上下联动,全面掀起热潮。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活动方案、总结请分别于10月29日、12月1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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