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饮水工程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联络处:
根据2015年3月新乡市教育基金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暨基金会2015年工作安排,我会将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饮水工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学生的安全饮水问题是困扰学校和家长的大问题。近几年,我市主城区和县城部分中小学陆续配置了校园直饮水设备,为在校学生提供经过过滤、煮沸和降温处理后的温开水,很好地解决了学生安全饮水问题。
但是我市广大农村中小学校,特别是原阳县、封丘县、辉县市、卫辉市等山区、滩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薄弱农村中小学校基本没有专门的饮水设备,大部分学生常年直接饮用自来水
或井水;个别学校供应开水,但存在学生被烫伤的隐患。因此,中小学学生在校内如何安全、放心饮水的问题应得到有效解决。
二、解决方案
在各县(市)、区逐步解决中小学校园安全饮水问题的同时,市教育基金会侧重于我市薄弱农村中小学实施“中小学校园安全饮水工程”,2015年开展试点工作,今后将根据基金会财力情况,分年度逐步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校安装符合标准的直饮水设备。
三、项目对象
“中小学校园安全饮水工程”的项目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滩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薄弱中小学校。市教育基金会负责制定每年的项目数量、标准和项目审批,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联络处负责推荐项目学校及安全管理。
四、项目实施
市教育基金会负责遴选校园直饮水设备供应商,必要时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各县(市)、区联络处负责协调相关学校做好项目实施的设备选址和水、电路改造等前期准备工作。
五、项目保障
接受资助的相关学校负责直饮水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在校园内公示并报各联络处备案;指定设备维护负责人,保证水电供应,定期更换滤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各项目学校应免费为在校师生供应饮用水,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在校园内公开本地基金会联络处和市教育基金会
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015年4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