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学前保育教育资源使用的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学前保育教育资源使用的通知
新教基〔2020〕17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严格执行幼儿园保教质量相关规定,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推进完善幼儿园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使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幼儿课程资源使用中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选择使用政治方向正确、内容编排合理、符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特点的优质保育教育资源。
二、加强保教资源监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监管,切实规范发行渠道。从2021年秋季开始,全市各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资源采购要通过具备教材发行资质、社会信誉度好的各县(市)、区新华书店进行,确保课程资源质量及后续培训等服务得到有效保障,严禁采购使用盗版课程资源或无资质的民营商课程资源,采购使用境外和港澳台课程资源必须经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三、确保保教资源规范
为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实施幼儿保教,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学前教育专家团队,结合国际国内研究成果,研究编写了一套以中国儿童支持性、扩展性学习为内容的立体化综合资源库(《美慧树.幼儿园主题课程资源》)。建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结合实际,自愿选用。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推荐函
新乡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2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