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解读
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好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2022年2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为方便家长深入了解相关政策要求,现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政策的常见问题答疑如下:
问:能介绍下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的具体措施吗?
答:《通知》对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赵中强调校园食品安全要强化学校主体责任的落实,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需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制度,推进“6S”管理举措,每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规范执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每年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一定频次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问:我市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经营管理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市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对于目前仍在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且合同还未到期的学校,在经营期限结束后,不再续签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统一收回学校自主经营。对于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即使合同未到期,学校在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不变。
问:学校食堂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有哪些详细要求?
答:首先,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售卖等全流程的卫生关,尤其是要在食品原料的采购环节严格把关,实施定点采购制度。采购时,应依据有关规定查看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化验单和发票之类的购货凭证,建立台账,以便溯源。食品及原料入库前要把好验收关,出库时要做好登记记录。食品贮存场所及设备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其次,要做好餐饮具消毒工作,食堂所有餐饮具在每餐用后必须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再者,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通常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需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食堂的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过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最后,要完善留样管理工作。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怎样经进行管理的?
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保障食堂安全的核心要素,一方面,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学期要确保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食品卫生、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
问:学校食堂是否能够随意调整餐费呢?
答:学校食堂不可以擅自调整餐费。倘若因市场物价动态变化确实需要调价,必须经过校委会、师生及家长膳食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并且,学生餐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能违规违纪使用。
问:学校、幼儿园如何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答:各学校、幼儿园需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建立健全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应明确专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逐级上报,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应对处置,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就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政策的常见问题答疑,希望能帮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要求。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教育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各学校和幼儿园也会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也希望广大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随时与学校沟通反馈,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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