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统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负责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年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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