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5年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及专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河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初级中学:
现将2025年全市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等26所学校及其专业情况予以公布。名单中所列学校和专业已向省教育厅备案。凡未列入公布名单的学校或机构不具备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2025年不得招生,所招学生不承认学历,不享受国家中职生资助和免学费政策。
名单内的学校要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安排招生。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办 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免学费政策,未经批准、未经备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民办职业学校不得超过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规范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不得提前收取学费圈定生源。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社会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要及时制止,依法取缔。
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利用职业学校专业资源,开展好职业启蒙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和劳动教育。
附件:
2025年新乡市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及专业
新乡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4号